時間:2012/9/24 09:59
新聞引據:工商時報
台灣金控、銀行透過旗下子公司赴大陸投資設立「消費金融公司」、「小額貸款公司」、「融資性擔保公司」,金管會最快月底開放申請,目前包括台新金、永豐金、中信金、萬泰銀行和國票金都有興趣。
但金管會也訂出相關規範標準,申請者須符合資本適足率、雙重槓桿比率等財務指標。
今年4月,經濟部同意將「消費金融公司」、「小額貸款公司」、「融資性擔保公司」列為台灣企業可赴大陸投資項目,金管會也曾邀集16家金控、11家銀行座談,瞭解相關意向。
金管會表示,多數業者的第一選擇仍是以設立分支機構、經營銀行業務,但包括台新金、永豐金、中信金、萬泰銀行等,都表示有意願投資成立「小額貸款公司」;國票金則傾向先投資「融資性擔保公司」。
依照「銀行、金融控股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投資大陸地區事業管理原則」規定,金控或銀行的100%子公司,可赴大陸轉投資金融相關事業、創業投資事業,這項開放措施未來不必修法即可生效。
官員指出,未來增加的這3個新投資管道,額度會納入現行銀行赴陸投資的管控範圍內。
來源:http://news.rti.org.tw/index_newsContent.aspx?nid=379667&id=2&id2=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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